我院昌锐杰等6位同学因在2021-2022学年共有3门以上(含3门)课程补考不及格,根据根据《宿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7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跟班试读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处(教学楼104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教务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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