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5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业课程的必修环节,对学生积累实践操作经验,适应工作岗位,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全体大中专学生要认真对待。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25届毕业生(含3+2高职各班级)顶岗实习,原则上从2月10日——6月15日,共计18周。其中,企业实践不少于16周,撰写实习手册2周。
2.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
由学生本人于2024年12月15日前提出申请,班级统计,系部汇总后,学校统一组织,到有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企业,完成顶岗实习相关任务。
3.实习内容
(1)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具体工况的生产流程等;
(3)相关工种下具体设备的操作及维护等;
(4)企业文化及企业管理等方面;
(5)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等职业操守方面;
(6)其他。
4.实习指导
学校将安排相关专业教师,参与及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的相关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5.相关材料
(1)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正反面打印),分散实习每人1份,集中实习学生,由学校集体签订;
(2)学生专业实习安全承诺书,每人1份;
(3)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分散申请表,分散实习学生每人1份;
(4)专业实习鉴定表,每人1份;
(5)专业实习管理手册,专科生每人1份;
(6)实习期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凭证。
6.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2)实习成绩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不高于30%。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原则上不能评定为优秀;
(3)未参加顶岗实习的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顶岗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视为顶岗实习考核不及格。
(4)成绩构成由实习单位评价、指导教师评价两部分构成;
7.相关说明
(1)实习结束后,顶岗实习学生撰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指导人(企业)、实习单位进行实习评价;
(2)《专业实习管理手册》《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可自带或邮寄至实习指导教师处;
(3)第二点第5项中所列相关材料,由系部统一汇总,纸质存档,其中:实习鉴定表扫描后电子档系部留存,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此材料为档案材料,选用B5大小(或16K)打印,保持材料整洁完整。
(4)三方协议中,学校联系人,以系部为单位,填写系部书记。
(5)学生实习期间,企业及学校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具体需投保名单,以系部为单位,分班级按照序号、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性别等统计上报。
(6)22级高职各班级,暂定2025年5月上旬,由对应高校举行转段考试,请提前做好语数外及专业课的复习备考及行程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2. 指导教师要按照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细心周到,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实习管理系统要求的过程性材料收集汇总,确保学生完成实习及资料的撰写等工作。
3.系部及时完成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等数据的收集及填报工作。
4.学校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监管与指导,教务处、招就处、各系部、班主任等采取实地、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进行检查与指导。
5.未完成顶岗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四、实习监督投诉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2〕4号)有关要求及安徽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公布实习管理监督咨询电话,主要受理学生实习管理方面政策咨询、建议和有关问题反映。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监督电话咨询投诉。
智造装备系,咨询电话:0557-3650463,联系人:陈老师
信息商贸系,咨询电话:0557-3650460,联系人:朱老师
建筑艺术系,咨询电话:0557-3650875,联系人:王老师
教 务 处,咨询电话:0557-3650463,联系人:胡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