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软件、硬件等方面条件,强化培训过程管控,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整体培训水平,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161号)精神,6月20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复核组来校复核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院长王绍卫,院领导唐峰,市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主任姚玉洁以及学校职业培训鉴定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复核汇报。
复核组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复核要素,从机构设立、培训制度、培训场所、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培训教学、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设备设施配备、培训档案等八个方面逐一对照进行复核查验。
复核组经严格检查后,对学院安全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结果显示,学院培训中心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但也存在档案室缺少档案柜,缺少应急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等问题。
学院表示,将以此次复核检查为契机,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确保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正式实施之前全部完成整改。
(撰稿:曹克涛 一审:彭显川 二审:纪化 三审:唐峰)